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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土壤自行监测方案

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土壤自行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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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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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土壤自行监测方案

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土壤自行监测方案
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从2018年起,列入当年《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企业要按照国家重点单位土壤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受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土壤自行监测方案,明确调查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以及监测方法,为后期现场采样与报告编制提供支撑。
  1.2 工作内容:
  本次自行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污染识别:通过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获取企业所有区域及设施的分布情况、企业生产工艺等基本信息,识别和判断调查企业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种类。
  (2)取样监测:在污染识别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现有相关标准导则要求制定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根据文件要求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取样点位,通过检测结果分析判断调查企业实际污染状况。
  (3)结果评价:参考国内现有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确定调查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情况,是否存在污染,并进一步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分布与污染程度,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1.3 调查依据
  1.3.1政策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3.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5.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6.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7. 《国务院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8.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7月1日施行);
  9.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10.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63号);
  12.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7〕54号);
  13. 《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
  14.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15.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6.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块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7〕50号);
  17.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
  18.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按时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广市环发[2018]171号,2018年10月11日);
  19.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安市2018年省控及市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通知》(广市环发[2018]188号,2018年10月26日)。
  1.3.2技术规范
  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2.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
  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
  5. 《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6.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
  7.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2015年);
  8.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9.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10.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2.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13.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14.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
  15.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1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7.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18. 《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
  19.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1278)。
  1.3.3评价标准
  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4.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5.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6.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
  7. 《环境背景值数据手册》(1988);
  8. 《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
  9.  美国EPA区域筛选水平(Regional Screening Level (RSL))。
  二、区域概况
  2.1 地理位置
  武胜县地处广安市的西南面,地处川渝两省接合部,与南充、遂宁、合川三市交界,东临广安35公里,西接遂宁70公里,北上南充86公里,南下重庆110公里,扼川东川南进出之咽喉,锯川渝物资集散之门户。千里嘉陵江纵贯全境,蜿蜒武胜117公里,嘉陵江黄金水道经阶阶级开发渠化后,千吨级船队可由重庆朝天门经县境直达南充。国道212线,省道304线在境内纵横交错,县、乡、村公路四通八达,212高速公路、兰渝铁路将贯通其境,广安、华蓥,庆华、南充、合川火车站紧邻周边。
  本项目位于武胜县工业集中区中心工业园区内。距离中心镇2.4km(陆路),直线距离约800m,距离武胜县城沿口镇8km。中心位置地理坐标106°16′12.83″ E,30°16′28.90″ N。 
  三、企业概况
  3.1 企业基本信息
  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是由重庆市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经武胜县招商引资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注册地四川武胜县,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武胜县中心工业园区。公司兴建于2007年9月,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100.08亩,是一家集医药化工中间体生产销售开发的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原料药中间体和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1.1企业外环境关系
  厂界四周外环境实际情况为:项目厂区东南隔墙为凯特药业扩建厂区;南面隔园区道路(10m)为凯特药业(生产医药中间体);西南、西面隔园区道路(10m)为泰昌纸业(再生纸生产)、恒祥纸业(用废纸生产高强瓦楞纸);西北面紧邻搬迁后的天兆猪场;北、东北面隔长滩寺河200~350m的浅丘山地上有中心镇郭家坝的散居农户。
  3.1.1企业平面布置
  企业平面布置图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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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3-1  重点区域识别记录表

方位

主要构筑物

是否重点区域

西北侧

职工宿舍、食堂、质检楼

北侧

应急池1、应急池2

厂区中部

动力车间

厂区中部

生产车间、原料库房

东北侧

原料罐区、同装原料库

东南侧

生产车间(T12)

东南侧

净水站

南侧

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煤场、锅炉房、脱硫设施

南侧

铝片库房、检修车间、消防水池

  企业平面布置图
  四、自行监测方案
  4.1 布点原则
  4.1.1背景监测点
  在重点区域及设施识别工作完成后,应在企业外部区域或企业内远离各重点区域及设施处布设至少1个土壤。背景监测点、监测井应设置在所有重点区域及设施的上游,以提供不受企业生产过程影响目可以代表土壤、地下水质量的样品。
  在地下水及土壤气采样建井过程中钻探出的土壤样品,应作为地块初次采样时的背景值进行分析测试并予以记录。
  地下水背景监测井应与污染物监测井设置在同一含水层。
  于企业内部北侧,远离各重点区域与设施处布设地下水背景点位1个,同时采集地下水建井过程中钻探出的深层土壤样品作为土壤背景点。
  4.1.2土壤监测
  (1)点位数量
  每个重点区城或设施周边应至少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采样点具体数量可根据待监测区域天小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点位位置
  采样点应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与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尽可能接近污染源。
  (3)采样深度
  土壤监测应以监测区城内表层土壤(0.2m 处)为重点采样层,开展采样工作。
  4.1.3土壤气监测
  特征污染物中存在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区域或设施,应建设土壤气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土壤气监测工作。
  (1)点位数量每个以挥发性有机物为特征污染物的重点区域或设施周边应布设至少1 个土壤气监测点,具体数量应根据污染源所在区域大小进行适当调整。
  (2)点位位置
  采样点应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与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尽可能接近污染源。
  (3)采样深度
  土壤气探头的埋设深度应结合地层特性及污染物埋深(仅限于已受到污染的区域)确定。应设置在但不仅限于:
  1)地面以下1.5 m处。
  2)钻探过程发现该区域已存在污染,且现场挥发性有机物便携检测设备读数或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较高的位置。
  3)埋藏于地下的罐槽、管线等设施周边。
  4)地下水最高水位面上,高于毛细带不小于1m。
  4.1.4地下水监测
  每个重点区域或设施周边应布设至少1 个地下水监测点,具体数量应根据待监测区域大小及污染物扩散途径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点位位置
  地下水监测井应布设在污染物迁移的下游方向(图4-1)。地下水的流向可能会随着季节、潮汐、河流和湖泊的水位波动等状况改变。此时应将监测井布设在污染物所有潜在迁移途径的下游。
  在同一个企业内部,监测井可以根据厂房及设施分布的情况统筹规划。处于同一污染物迁移途径上的相邻区域或设施可合并监测。
  以下情况不适宜合并监测:
  1)处于同一污染物迁移途径上但相隔较远的区域或设施。
  2)相邻但污染物迁移途径不同的区域或设施。
  (2)采样深度
  监测井在垂直方向的深度应根据污染物性质、含水层厚度以及地层情况确定。
  ①污染物性质
  当重点区域或设施的特征污染物为低密度污染物时,监测井进水口应穿过潜水面以保证能够采集到含水层顶部水样。当重点区域或设施的特征污染物为高密度污染物时,监测井进水口应设在隔水层之上,含水层的底部或者附近。如果低密度和高密度污染物同时存在,则设置监测井时应考虑在不同深度采样的需求。
  ②含水层厚度
  对于厚度小于3 m的含水层,可不分层采样;对于厚度大于3 m的含水层,原则上应分上中下三层进行采样。
  ③地层情况
  地下水监测以调查第一含水层(潜水)为主。但在重点区域或设施识别过程中认为有可能对多个含水层产生污染的情况下,应对所有可能受到污染的含水层进行监测。有可能对多个含水层产生污染的情况常见于但不仅限于:
  1)第一含水层的水量不足以开展地下水监测。
  2)第一含水层与下部含水层之间的隔水层厚度较薄或已被穿透。
  3)有埋藏深度达到了下部含水层的地下罐槽、管线等设施。
  4)第一含水层与下部含水层之间的隔水层不连续。
  地下水监测井的深度还应充分考虑季节性的水位波动设置。企业或邻近区域内现有的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本指南要求,可以作为地下水监测点。
  4.2 点位布设
  通过前期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识别出企业内部存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区域及设施,包括库房、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
  企业内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以及2个土壤气监测点位,地下水、土壤气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原料储罐区及污水处理站,对这两处重点区域地下水控制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区域地下水径流方向为北西-东南,对企业整体地下水进行扇形控制。
3
  4.3 监测项目
  结合企业行业类型与生产工艺,按照《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由此识别出企业可能特征的污染物有重金属、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类,土壤与地下水监测项目详见表4-1。
表4-1  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项目

点位类型

点位编号

污染物类别

主要特征因子

土壤

T01~T11

重金属(A1类)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多环芳烃(C1类)

苯并[a]芘

挥发性有机物

详见注①

其他(A3、C3、D1)

pH、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类

土壤气

TQ1、TQ2

挥发性有机物

详见注①

地下水

S01~S02

常规指标

详见注②

多环芳烃

苯并[a]芘

挥发性有机物

详见注①

其他

石油类

  *注::①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包括:苯、甲苯、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二氯苯、氯乙烯共8项;
  ②地下水常规指标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硒共26项。
  4.4 调查评价方法
  土壤选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能直观的显示研究区土壤质量状况,计算公式为:Pi=Ci/Si
  式中,Pi为污染物i的环境质量指数,Ci为污染物i的实测值(mg/kg),Si为污染物i的评价标准(mg/kg)。当Pi值大于1.0时,表明土壤已受到该项评价因子所表征的污染物的污染,Pi值越大,受污染的程度就越严重,否则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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